加拿大政府网站截图
加拿大联邦移民、难民和公民部部长麦家廉(John McCallum)与加拿大就业及社会发展部部长MaryAnn Mihychuk联合宣布一个对临时外劳、雇主和加拿大经济极其有意义的新政策。
为促进加拿大经济发展,减少加国雇主不必要的麻烦,保证临时外劳工作的稳定性,加拿大政府决定取消临时外劳工作签证四年有效期限制,立即生效。自2011年4月起,加拿大政府对临时外劳一直执行“四年进,四年出”的政策,即持工作签证的临时外劳工作四年后,在接下来的四年不准在加拿大境内工作。
但是,加拿大政府仍会尽量保证加拿大人可以优先获得工作机会。例如,政府将要求提供低薪工作机会的雇主至少为年轻人、残疾人、土著、新移民四个类别人群刊登招工广告。
此外,对在2014年6月20日前加入计划的雇主,在同一工作地点最多可雇用临时外劳的比例为20%,而2014年6月20日后加入的雇主则最大雇用比例为10%。而2017年,在加拿大工作少于180天的季节性劳工不受此限制。